一审原告黄*3、刘**、刘**、刘*1、黄*1、黄*2向一审法院提出诉讼请求:1、请求法院判令曾*、诚旺公司、人寿保险公司、王**、谭**、速达易公司、平安保险公司共同赔偿黄*3、刘**、刘**、刘*1、黄*1、黄*2各项损失共计1437036.85元(具体数额及计算方法详见赔偿清单);2、请求法院判令人寿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及商业三者险限额内承担保险赔偿责任,且优先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3、请求法院判令平安保险公司在商业三责险限额内承担保险赔偿责任;4...(本文书还有455字未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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