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法网提供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及两高文件、地方法规、政府规章、部委规章、部委规范性文件、部委事务性文件、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地方政府规章、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法律及人大文件、法律知识查询、行政法规及国务院文件、合同范本、司法案例、找律师 预防交易风险
保障资金安全

案例研究  | 法规  | 律师  | 律所  | 法院  | 合同
背景颜色:
字体大小: 特大
广州某有***、中国某协*侵害其他著作财产权纠纷一案
【案例标签】
  • 案由:民事案件>>知识产权与竞争纠纷>>知识产权权属、侵权纠纷>>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侵害其他著作财产权纠纷
  • 案例类型:民事裁定书
  • 案号(2023)粤73民申*号
  • 审理程序:再审程序
  • 审结日期:2024-02
  •  
  • 【案例概要】

    再审申请人广州某有***(以下简称广州某公司)因与被申请人中国某协*(以下简称某协会)侵害其他著作财产权纠纷一案,不服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2022)粤0111民初****号民事判决书,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广州某公司申请再审称,(一)原审法院在能够上门送达的情况下采取了邮寄送达,签收邮件的人员均不是广州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取得授权的代收人,只是邮件物流信息显示“王*甲”及“王*乙”签收,并无签收人签名及证件号码。因此原审法院未向广州某公司送达起诉状副本、传票,本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3年修正,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九项、第十项规定的再审情形。广州某公司于2023年1月28日下午财务人员发现公司账户被查封冻结后,经过查询了解才知道本案。(二)原审判决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及原判决适用法律确有错误。某协会起诉时提供的证据并不...(本文书还有2877字未显示)

     

    如果您想了解更多内容(依法屏蔽的信息除外),请登录

    免责声明: 本网站登载的信息均来自于中国裁判文书网等依法公开的信息,仅对相关网站依法公示的信息向用户如实展示,并不主动编辑或修改被所公示网站上的信息的内容或其表现形式。受限于现有技术水平、各信息来源网站更新不同步等原因,不对文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时效性负责。 请您在依据汇法网服务相关信息作出判断或决策前,自行进一步核实此类信息的完整或准确性,并自行承担使用后果。若案例中涉及到您的相关信息,需要加以屏蔽,请 点击此处 我们尽快为您处理。

    该案例委托律师

    汇法网

    扫描二维码,与汇法网微信互动

    推荐律师更多>>

    信用风险咨询
    异议处理
    微信客服
    QQ客服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