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本案系海上货物运输合同货损赔偿纠纷之追偿案件。就海上货物运输的赔偿请求,被认定为负有责任的人向第三人提起追偿请求的,时效期间为九十日,自追偿请求人解决原赔偿请求之日起或者收到受理对其本人提起诉讼的法院的起诉状副本之日起计算。而原赔偿请求若是通过法院诉讼解决的,则追偿请求人向第三人追偿时效的起算点应当自追偿请求人收到法院认定其承担赔偿责任的生效判决之日起计算。目前在案无证据佐证原告就涉案货损被认定负有赔偿责任,亦...(本文书还有423字未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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