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法网提供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及两高文件、地方法规、政府规章、部委规章、部委规范性文件、部委事务性文件、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地方政府规章、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法律及人大文件、法律知识查询、行政法规及国务院文件、合同范本、司法案例、找律师 预防交易风险
保障资金安全

案例研究  | 法规  | 律师  | 律所  | 法院  | 合同
汇法网提供专业的法律知识以及法律查询服务以及一站式找律师服务的法律网站
背景颜色:
字体大小: 特大
青岛特来************、贾*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
【案例标签】
  • 案由:民事案件>>侵权责任纠纷>>侵权责任纠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案例类型:民事判决书
  • 案号(2022)豫16民终*号
  • 审理程序:二审
  • 审结日期:2022-02
  •  
  • 【案例概要】

    上诉人青岛特来************因与被上诉人贾*、马**、青岛建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不服河南省太康县人民法院(2021)豫1627民初****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22年2月16日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青岛特来************的上诉请求:1.撤销河南省太康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豫1627民初****号民事判决书中判决上诉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判项,改判上诉人在本次交通事故中不承担赔偿责任。2.上诉人不承担本案一、二审的诉讼费用。事实和理由:一审判决上诉人在交强险范围内与侵权人马**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上诉人在事故发生时已经将车辆出售,上诉人不是交强险的投保义务人,本案应当依法改判,理由如下:一、一审法院对以租代售合同的法律关系认定错误,对于涉案车辆上诉人与青岛建飞******之间系买卖合同关系。一审法院认定:上诉人通过以租代售的形式将涉案车辆租赁给了青岛建飞******,青岛建飞******又以以租代售的形式将涉案车辆租赁给太康县新能源电动车源电动汽车经销商,太康县新能源电动汽车经销商又将该车辆出售给马**。上诉人认为,以租代售并不是法律概念,从字面上理解就是以租赁替代销售,本案中的以租代售是租赁合同法律关系,还是买卖合同法律关系,要以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来确认。2、上诉人于2016年1月5日与青岛建飞******签订车辆以租代售合同,且按合同3.4条约定车辆交付后的保险费由承租人负担,合同3.8条约定上诉人不承担因车辆造成的任何损失。双方签订的合同名为租赁,实为买卖,合同的目的是买卖车辆,而不是租赁车辆。3、上诉人在签订合同并交付车辆后,青岛建飞******已经取得车辆所有权,是车辆的所有权人。青岛建飞******后又通过以租代售的方式...(本文书还有7047字未显示)

     

    如果您想了解更多内容(依法屏蔽的信息除外),请登录

    免责声明: 本网站登载的信息均来自于中国裁判文书网等依法公开的信息,仅对相关网站依法公示的信息向用户如实展示,并不主动编辑或修改被所公示网站上的信息的内容或其表现形式。受限于现有技术水平、各信息来源网站更新不同步等原因,不对文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时效性负责。 请您在依据汇法网服务相关信息作出判断或决策前,自行进一步核实此类信息的完整或准确性,并自行承担使用后果。若案例中涉及到您的相关信息,需要加以屏蔽,请 点击此处 我们尽快为您处理。

    该案例委托律师

    汇法网

    扫描二维码,与汇法网微信互动

    推荐律师更多>>

    信用风险咨询
    异议处理
    微信客服
    QQ客服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