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法网提供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及两高文件、地方法规、政府规章、部委规章、部委规范性文件、部委事务性文件、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地方政府规章、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法律及人大文件、法律知识查询、行政法规及国务院文件、合同范本、司法案例、找律师 预防交易风险
保障资金安全

案例研究  | 法规  | 律师  | 律所  | 法院  | 合同
汇法网提供专业的法律知识以及法律查询服务以及一站式找律师服务的法律网站
背景颜色:
字体大小: 特大
深圳用友************、林*其他民事管辖案件管辖一案
【案例标签】
  • 案由:行政案件>>行政主体>>公安行政管理>>其他
  • 案例类型:民事裁定书
  • 案号(2021)宁民辖*号
  • 审理程序:其他
  • 审结日期:2021-09
  •  
  • 【案例概要】

    原告深圳用友************与被告林*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大武口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大武口法院)于2020年9月15日立案受理后,经审查认为该院对本案没有管辖权,于2020年9月29日作出(2020)宁0202民初****号民事裁定,将本案移送广东省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前海法院)处理。前海法院认为,本案依法不应移送。两地人民法院之间因管辖权产生争议,协商未果。2021年5月10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函告本院协商解决管辖争议。

    本院经审查认为,本案是因《个人信用借款合同》发生争议,不是因转让协议发生争议,故应按《个人信用借款合同》约定管辖条款确定本案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本文书还有716字未显示)

     

    如果您想了解更多内容(依法屏蔽的信息除外),请登录

    免责声明: 本网站登载的信息均来自于中国裁判文书网等依法公开的信息,仅对相关网站依法公示的信息向用户如实展示,并不主动编辑或修改被所公示网站上的信息的内容或其表现形式。受限于现有技术水平、各信息来源网站更新不同步等原因,不对文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时效性负责。 请您在依据汇法网服务相关信息作出判断或决策前,自行进一步核实此类信息的完整或准确性,并自行承担使用后果。若案例中涉及到您的相关信息,需要加以屏蔽,请 点击此处 我们尽快为您处理。

    该案例委托律师

    汇法网

    扫描二维码,与汇法网微信互动

    推荐律师更多>>

    信用风险咨询
    异议处理
    微信客服
    QQ客服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