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执行人佛山市永*******与被执行人甘肃中大*******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20)粤0607民初****号民事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依据上述生效法律文书,被执行人应向申请执行人支付货款2852757元及违约金。调解书生效后,因被执行人未按期履行上述...(本文书还有274字未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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