剩余损失61619.77元+74333.25元=135953元。许*应承担损失为135953元×30%=40786元,现由被告某某公司7在商业险范围内赔偿10000元,剩余部分30786元由被告某某公司6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秦**应承担损失为135953元×70%=95167元,由被告某某公司8在商业险范围予以赔偿。
鉴定费2300元,由被告某某公司6承担2300元×30%=690元,由被告某某公司5承担1610元。
许**法定继承人吴**、刘**、许*、许*、许泽凯向本院申明放弃对许*遗产的继承权,鉴于原告方未举证证明相关继承人继承了许**遗产,故对原告要求许*继承人承担赔偿责任的请求,本院不予支持。
综上所述,扣减预先垫付10000元,某某公司8...(本文书还有665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