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法网提供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及两高文件、地方法规、政府规章、部委规章、部委规范性文件、部委事务性文件、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地方政府规章、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法律及人大文件、法律知识查询、行政法规及国务院文件、合同范本、司法案例、找律师 预防交易风险
保障资金安全

案例研究  | 法规  | 律师  | 律所  | 法院  | 合同
汇法网提供专业的法律知识以及法律查询服务以及一站式找律师服务的法律网站
背景颜色:
字体大小: 特大
刘*与孔**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案例标签】
  • 案由:民事案件>>合同、准合同纠纷>>合同纠纷>>买卖合同纠纷
  • 案例类型:民事判决书
  • 案号(2024)赣0602民初*号
  • 审理程序:一审
  • 审结日期:2024-04
  •  
  • 【案例概要】

    原告刘*(以下简称原告)与被告孔**(以下简称被告)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4年1月29日立案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于2024年4月15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委托诉讼代理人邵*、郑**到庭参加诉讼,被告经本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参加诉讼,本案依法缺席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支付原告所欠货款本金57,771.2元及逾期付款利息12,369.5元(以62,771.2元为基数,利息按月息1%计算,暂从2022年1月27日起计算至2022年6月7日;以57,771.2元为基数,利息按月息1%计算,从2022年6月8日起计算至2023年10月26日,后续利息仍以此方式继续计算至款项付清为止);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事实和理由:被告向原告购买水泥,原告向被告提供相应的水泥后,双方进行了对账结算。根据原、被告对账核算,截至2021年10月26日,被告尚*原告62,771.2元,2022年6月7日支付5,000元,尚*57,771.2元货款未支付。同时约定被告应于2...(本文书还有1388字未显示)

     

    如果您想了解更多内容(依法屏蔽的信息除外),请登录

    免责声明: 本网站登载的信息均来自于中国裁判文书网等依法公开的信息,仅对相关网站依法公示的信息向用户如实展示,并不主动编辑或修改被所公示网站上的信息的内容或其表现形式。受限于现有技术水平、各信息来源网站更新不同步等原因,不对文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时效性负责。 请您在依据汇法网服务相关信息作出判断或决策前,自行进一步核实此类信息的完整或准确性,并自行承担使用后果。若案例中涉及到您的相关信息,需要加以屏蔽,请 点击此处 我们尽快为您处理。

    该案例委托律师

    汇法网

    扫描二维码,与汇法网微信互动

    推荐律师更多>>

    信用风险咨询
    异议处理
    微信客服
    QQ客服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