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魏**与被告新巴尔虎************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4年3月4日立案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进行了审理。
于2023年5月20日,被告新巴尔虎************把原告魏**安排维修工作,而因工受伤,于5月20日办理住院11天,经诊断为劲椎骨折,胸部损伤,左肺挫伤,肋骨及指骨骨折。故原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新巴尔虎************向原告魏**给付2023年11月、12月、2024年1月工资共计12000元和复查费用1204.14元,并支付后续治疗费及经济补偿40000...(本文书还有507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