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代理。
上诉人何**与上诉人抚州万达**********(以下简称万达商管公司)劳动争议一案,均不服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人民法院(2022)赣1002民初****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22年12月8日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不开庭进行了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何**上诉请求:撤销原判,改判支持何**的一审全部诉讼请求,提前一个月通知金由2,600元变更为5,389.12元事实和理由:何**系万达商管公司员工2016年7月3日面试成功后等通知上班时间,一直等到11月21日才正式入职任工程物业工部电工一职,至2021年5月28日被万达商管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第八十七条的规定,万达商管公司应向何**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双倍赔偿金及未提前一个月通知解除劳动合同金2.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第五十条的规定,万达商管公司应支付多项克扣何**工资包括年终奖工资、上班工资、工资3.根据《劳动法》第九十一条、《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万达商管公司应支付克扣何**多项工资的经济补偿及赔偿金4.众所周*,生物钟倒转对身体健康有害影响,上夜班应提供伙食万达商管公司每月扣除了何**500元作为伙食费万达商管公司上诉请求:撤销原判,改判驳回何**的全部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一、原判认定事实不清通过一审法庭调查可以证实万达商管公司解除与何**的劳动合同关系,是何**不服从工作调配、消极怠工、不正常履职所致何**的这些行为明显具有过错,属于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情形依据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书》第三条约定“合同期限内,甲方(用人单位)可以根据甲方规章制度、业务需要和乙方(劳动者)的实际工作表现,调整乙方的职位、职责、岗位、工作地点对于上述调整和派出,乙方应当遵守,否则属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甲方有权根据本合同第十九条约定,随时解除本合同”第十九条约定“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2.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商管集团《员工手册》第9条的奖惩制度规定:因渎职、未履行管理责任或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对公司造成经济或声誉损失,由公司根据事件的影响程度予以相应处分,包括解除劳动...(本文书还有8781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