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人马**、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市分公司与被上诉人马**、吴**、中国人民****************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不服西藏自治区巴青县人民法院(2020)藏0628民初****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21年8月20日立案后,由审判员洛次仁担任审判长并主审,与审判员吉罗*姆,审判员米玛拉宗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21年9月22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上诉人马**委托代理人周**、上诉人中国人民***************委托诉讼代理人刘*通过互联网庭审系统参加诉讼,被上诉人马**、吴**、中国人民****************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本院依法缺席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上诉人马**上诉请求:1.请求上级法院依法撤销西藏自治区巴青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藏0628民初****号民事判决书,在查明案件事实的基础上依法予以改判。2.本案一二审诉讼费由被上诉人承担。事实和理由:一、原审法院作出的判决程序违法。2020年7月20日12时01分许,被上诉人吴**驾驶×××小型客车与被上诉人马**驾驶的×××轻型普通货车相撞,致使×××轻型普通货车乘坐人即上诉人受...(本文书还有4727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