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王**诉被告中国科学******(以下简称中科院软件所)人事争议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11月3日立案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由审判员张慧敏独任审理,于2022年6月28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王**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魏**,被告中科院软件所之委托诉讼代理人彭*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王**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按国家政策给原告补偿为19.121平米的房屋**房屋估值预计为210.331万元。(19.121平方米*11万元=210.331万元);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事实与理由:王**是中科院软件所的一名副教授。一九八三年左右在该所工作期间,单位分配原告位于北京市**楼,该房屋房本面积为54平方米,按照政策去除阳台面积的一半后为52平方米。根据二零零四年中科院软件所文件(软件所职工住房调购原则),王**处于副教授级别,应分配住...(本文书还有780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