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人姜**因与被上诉人海南省澄**************(以下简称老城管委会)及原审第三人庞*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一案,不服海南省文昌市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文昌市法院)(2021)琼9005行初****号行政判决,于2021年11月8日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21年12月17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本案。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老城管委会于2020年7月7日给庞*颁发了建字第4690232020020lc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以下简称涉案《规划许可证》),姜**认为老城管委会给庞*颁发该证违反控制性详细规划,侵犯其合法权利,故向一审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该证。
一审法院查明,姜**系位于海南省澄迈县老城经济开发区快速干道23公里处中华坊玫瑰园联排别墅-lp2#楼**房的房屋所有权人,分摊土地使用权面积374.51平方米,南北向,大门向南,北至中华坊***小区围墙,北围墙与别墅之间有4.84米宽的庭院庞*拥有一块面积为513.09平方米国*土地(以下简称涉案地块)的使用权,该地南至中华坊***小区北围墙,与姜**房屋南北相邻第三人拟利用涉案地块建造房屋,经老城管委会同意后,庞*依规定向老城管委会提交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审批表、申请书、家庭户口簿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土地使用证、设计图纸及资料光盘、老城开发区规建局出具的方案审查合格书、县人防办出具的意见等申请材料老城管委会经审查后,认为符合颁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条件,遂于2020年5月7日采取在澄迈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本单位公示栏张贴等方式对涉案房屋工程规划许可进行规划批前公示,公示内容包括:项目基本概况、项目申请建设指标、项目所批指标(高度44.74米、地上**层)、建设项目总平面图、效果图与项目概况表,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2020年5月7日至2020年5月14日)在公示期内无人提出异议此后,老城管委会在审批表上履行了层批手续,...(本文书还有7385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