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法院认定事实:2017年4月15日,西藏翰明作为开发单位及发包人与佳林劳务作为劳务分包人签订《建设工程劳务清包工合同》,工程名称:林芝尼洋时光(ⅲ)1-**楼结构和水电安装工程;具体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土方工程、钢筋制作、绑扎、模板工程、混凝土工程、脚手架搭拆及各种防护、砌体、地坪(含屋面)包括装饰部分、抹灰(内)、外墙、给排水、强*、消防、防雷、弱电、临时水电、塔吊、人身意外及工伤保险、工程资料、各种试块及试件的制作养护和搬运、进度及质量、材料、安*、临时设施、保洁、安全文明施工等内容;工程地点:林芝新区的南段、八一大桥东北端头;建筑面积:约23200㎡;合同暂定价款总额1624万元,为建筑面积平米包干价格,总建筑面积23200㎡(面积为暂定面积,结算时以实际建筑面积为准),综合单价700元/平方米。双方并就其他相关权利义务进行了约定。
2021年初,佳林劳务作为乙方与林芝方德作为甲方签订《劳务费支付协议》,载明“双方就乙方承包甲方湿地公园、...(本文书还有3032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