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人浪潮集团****(简称浪潮公司)因商标权无效宣告请求行政纠纷一案,不服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简称北京知识产权法院)(2020)京73行初****号行政判决,于法定期限内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21年3月22日受理本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查明:
一、诉争商标。
1.注册人:浪潮公司。
2.注册号:10194529。
3.申请日期:2011年11月16日4.专用期限至:2023年1月13日。
5.标志:
6.核定使用商品(第9类):计**;自动售货机;电子公告牌;调制解调器;电源材料(电线、电缆);集成电路;工业操作遥控电器设备;荧光屏;复印机(光电、静电、热);电池。
二、引证商标。
(一)引证商标一1.注册人:天梭有限**(简称天梭公司)。
2.注册号:*******。
3.基础注册国:瑞士联邦。
4.基础注册日期:1993年4月1日5.商标权期限至:2024年1月31日。...(本文书还有3076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