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磐安县臻*********(下称臻万公司)与被告白**中介合同纠纷一案,于2021年9月16日向本院提起诉讼。本院于2021年9月22日立案后,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最高人民法院在部分地区开展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的规定,依法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审理,于2022年3月1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臻万公司委托诉讼代理人谢*、被告白**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臻万公司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返还原告已支付的合同款项共计570000元。事实理由:原告臻万公司与被告白**于2020年11月5日达成合作协议,由被告居中撮合以促成原告与央视订立具有品牌推介效应的相关合同。原告根据约定于2020年11月5日向被告指定的账户支付570000元作为报酬。然而,截止今日,被告仍未能促成原告与央视订立相关合同,甚至未能促成原告与央视相关人员就...(本文书还有1984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