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的次数认定直接关系到被侵权人能够获得赔偿的合计限额,应综合考虑两次事故发生的时间和空间以及交警部门对交通事故的认定等因素综合判断。首先,本案两次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和地点能够直观区分,即两次事故在空间上是相互独立的,两次事故发生时间间隔超过一个小时。其次,本案两次事故撞击的受害人不同,所产生的损害结果不同。再次,本案两次事故中侵权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是可以区分的,第一次事故时*、庞**及刘*合、刘**的受伤,系伍**驾驶车辆追尾同向在前杨**驾驶车辆,造成杨**驾驶的车辆前冲,与横过311国道的时*驾驶的三轮电动车发生碰撞,导致第一次事故的发生。而第二次事故颜**、马某枝的受害,系徐世杰驾驶车辆未按规定确保安全通行的行为,与杨**、伍**在第一次事故发生后未按规定设置警告标志的行为,与颜**无证驾驶的行为相结合,共同导致...(本文书还有2616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