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执行人中国邮政***************与被执行人唐**信用卡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人依据本院作出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23)川1083执****号民事判决书,于2023年5月4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一、被执行人支付申请执行人借款本金1604元、利息136.12元、费用128.33元,以及2023年1月13日起至3月31日的利息26.97元、费用50.8元;二、律师费1100元;三、申请执行人垫付的案件受理费25元。在执行过程中,本院采取以下执行措施:
1、本...(本文书还有482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