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徐*******以沪徐检刑诉(2021)547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张*犯故意伤害罪,于2021年8月5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于次日立案,依法适用普通程序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海市徐*******指派检察员冯*某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上海市徐*******指控:2020年12月21日21时许,被告人张*驾驶电动自行车至本市徐汇区xx路***小区送外卖,***小区***小区门口的栏杆。***小区保安卢某要求张*留下联系方式以处理栏杆损坏事宜,张*未予理会,驾驶电动自行车离开。卢某拉住张*电动自行车后座阻止其离开,张*驾驶电动自行车拖行卢某致其倒地受伤。经鉴定,卢某遭...(本文书还有1570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