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上海某东**************与被告孙**信用卡纠纷一案,本院于2025年1月20日立案受理,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上海某东**************的委托诉讼代理人拓某某到庭参加诉讼,被告孙**经本院传票传唤,未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上海某东**************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一、依法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截止2024年1月9日的信用卡欠款本金97940元、利息29695.49元、违约金3136.59元、费用39.63元,以上各项金额总计130811.71元;二、并支付自2024年1月9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利息、违约金(按《信用卡领用合约》的约定计算);三、本案诉讼费、公告费由被告承担。事实和理由:被告系某发银行信用卡持卡人,被告使用信用卡消费后,未按约定偿还信用卡透支欠款本息。截至2024年1月9日止,被告持卡透支消费共...(本文书还有1985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