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审申请人山东电子******(以下简称电子职业学院)因与被申请人山东桓台********(以下简称桓台建设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鲁01民终****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电子职业学院申请再审称,原裁判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1.桓台建设公司在施工过程中偷工减料、未按图施工,一审及二审法院认定桓台建设公司无责。2.一审法院认定防水卷材起鼓开裂与桓台建设公司采购、施工无关,严重错...(本文书还有495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