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法网提供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及两高文件、地方法规、政府规章、部委规章、部委规范性文件、部委事务性文件、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地方政府规章、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法律及人大文件、法律知识查询、行政法规及国务院文件、合同范本、司法案例、找律师 预防交易风险
保障资金安全

案例研究  | 法规  | 律师  | 律所  | 法院  | 合同
背景颜色:
字体大小: 特大
余*、黄**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案例标签】
  • 案由:民事案件>>合同、准合同纠纷>>合同纠纷>>借款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
  • 案例类型:民事判决书
  • 案号(2022)粤0606民初*号
  • 审理程序:一审
  • 审结日期:2022-07
  •  
  • 【案例概要】

    被告黄**、何**、宏隆公司没有进行答辩亦没有提交相关证据。

    当事人围绕诉讼请求依法提交了证据,本院组织当事人进行证据交换和质证。对当事人无异议的证据,本院予以确认并在卷佐证。对有争议的证据,本院认定如下:

    原告提交的确认书、特种转账凭证、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账户/卡明细信息、声明、证明证据,上述证据客观真实、与本案具有关联性,本院对上述证据均予以采信。

    根据本院采信的证据,查明以下事实:

    2016年4月27日,原告余*通过其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账户向被告黄**的银行账号*******)转账500000元,同年6月7日,原告通过以上方式再次向黄**的银行账号转账100000元。2016年10月24日,原告余**案外人冯*升汇款55000元,当日冯*升向案外人何结华转账55000元,案外人冯*升出具声明,声明上述55000元的转账是受余*的指示,相关权利由余*主张。以上三笔款项合计655000元。

    2019年9月23日,原...(本文书还有2167字未显示)

     

    如果您想了解更多内容(依法屏蔽的信息除外),请登录

    免责声明: 本网站登载的信息均来自于中国裁判文书网等依法公开的信息,仅对相关网站依法公示的信息向用户如实展示,并不主动编辑或修改被所公示网站上的信息的内容或其表现形式。受限于现有技术水平、各信息来源网站更新不同步等原因,不对文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时效性负责。 请您在依据汇法网服务相关信息作出判断或决策前,自行进一步核实此类信息的完整或准确性,并自行承担使用后果。若案例中涉及到您的相关信息,需要加以屏蔽,请 点击此处 我们尽快为您处理。

    该案例委托律师

    汇法网

    扫描二维码,与汇法网微信互动

    推荐律师更多>>

    信用风险咨询
    异议处理
    微信客服
    QQ客服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