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徐**诉被告支**(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9月2日立案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转普通程序独任制并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徐**、被告支**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闵**和许**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徐**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解除冻结原告账户资金人民币1,250元(以下币种均同)并返还至原告的支**账户;2.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事实和理由:被告将原告支**账户中1,250元资金冻结,至今未归还。原告与闲鱼社区平台卖家之间是否存在纠纷以及纠纷情况与闲鱼社区平台和被告无关,被告无权冻结涉案款项。
被告支**(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辩称:不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涉案账户限制系因原告支**账户关联的闲鱼账户存在交易纠纷,被告根据淘宝平台旗下闲鱼社区平台的指令及《支*...(本文书还有1837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