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法网提供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及两高文件、地方法规、政府规章、部委规章、部委规范性文件、部委事务性文件、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地方政府规章、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法律及人大文件、法律知识查询、行政法规及国务院文件、合同范本、司法案例、找律师 预防交易风险
保障资金安全

案例研究  | 法规  | 律师  | 律所  | 法院  | 合同
背景颜色:
字体大小: 特大
中国邮政*****************、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案例标签】
  • 案由:行政案件>>行政主体>>邮政行政管理>>民事案件>>合同、准合同纠纷>>合同纠纷>>借款合同纠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案例类型:民事判决书
  • 案号(2022)粤0605民初*号
  • 审理程序:一审
  • 审结日期:2022-09
  •  
  • 【案例概要】

    原告中国邮政*****************诉被告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8月1日立案后,经核实,被告成**已死亡,已不具备诉讼主体资格。后原告申请追加成*作为本案被告参加诉讼,本院经审查后予以准许。本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于2022年9月26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的委托诉讼代理人陈**和被告成*的法定代理人梁*均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向本院提出如下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成**立即向原告偿还借款本金136667.84元、利息2083.96元、罚息237.38元,合计138989.18元(其中利息、罚息暂计算至2022年5月25日,此后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以尚欠的借款本金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至五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加1.15%(0.4%+0.75%)再上浮50%计算罚息);2、判令本案的案件受理费、财产保全费由被告成**承担。

    诉讼中,原告变更诉讼请求如下:1、判令被告成*在继承成**的遗产范围内对成**...(本文书还有3118字未显示)

     

    如果您想了解更多内容(依法屏蔽的信息除外),请登录

    免责声明: 本网站登载的信息均来自于中国裁判文书网等依法公开的信息,仅对相关网站依法公示的信息向用户如实展示,并不主动编辑或修改被所公示网站上的信息的内容或其表现形式。受限于现有技术水平、各信息来源网站更新不同步等原因,不对文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时效性负责。 请您在依据汇法网服务相关信息作出判断或决策前,自行进一步核实此类信息的完整或准确性,并自行承担使用后果。若案例中涉及到您的相关信息,需要加以屏蔽,请 点击此处 我们尽快为您处理。

    该案例委托律师

    汇法网

    扫描二维码,与汇法网微信互动

    推荐律师更多>>

    信用风险咨询
    异议处理
    微信客服
    QQ客服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