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法网提供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及两高文件、地方法规、政府规章、部委规章、部委规范性文件、部委事务性文件、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地方政府规章、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法律及人大文件、法律知识查询、行政法规及国务院文件、合同范本、司法案例、找律师 预防交易风险
保障资金安全

案例研究  | 法规  | 律师  | 律所  | 法院  | 合同
汇法网提供专业的法律知识以及法律查询服务以及一站式找律师服务的法律网站
背景颜色:
字体大小: 特大
上海某某********与武汉某某********承揽合同纠纷一案
【案例标签】
  • 案由:民事案件>>合同、准合同纠纷>>合同纠纷>>承揽合同纠纷
  • 案例类型:民事判决书
  • 案号(2025)鄂01民终*号
  • 审理程序:二审
  • 审结日期:2025-04
  •  
  • 【案例概要】

    上诉人上海某某********(以下简称上海某某公司)因与被上诉人武汉某某********(以下简称武汉某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不服湖北省武汉市黄陂区人民法院(2024)鄂0116民初****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25年1月16日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上海某某公司上诉请求:1.撤销一审判决,改判支持上海某某公司一审全部诉讼请求;2.本案诉讼费由上海某某公司承担。事实和理由:一审判决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错误。一、上海某某公司、武汉某某公司签订的《订购合同》属于买卖合同性质,而非承揽合同。(一)无论是合同名称,或是合同内容均能明显看出上海某某公司向武汉某某公司购买成品泳衣,泳衣的原材料、辅料、面料等均由武汉某某公司提供。上海某某公司按照约定价格购买,双方之间成立买卖合同关系。(二)上海某某公司向武汉某某公司支付的款项备注均为“货款”,武汉某某公司向上海某某公司开具的是税率为13%的货物销售发票。(三)在买卖行为中,出卖方提供不同的货品供购买方选择是非常普遍且合理的情况。不能因上海某某公司选择面料就将买卖合同关系认定为承揽合同关系。一审法院对此认定错误。二、关于质量异议期限。首先,一审法院认定双方“甲方在收到产品3日内应及时对产品的质量、数量、型号、款式等方面进行检验”中约定的检验时间过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二十二条的规定,双方合同中约定的检验时间仅仅只能适用外观瑕疵检验期,并不是质量异议检验期。双方对质量检测异议期限并无约定。在此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本文书还有6039字未显示)

     

    如果您想了解更多内容(依法屏蔽的信息除外),请登录

    免责声明: 本网站登载的信息均来自于中国裁判文书网等依法公开的信息,仅对相关网站依法公示的信息向用户如实展示,并不主动编辑或修改被所公示网站上的信息的内容或其表现形式。受限于现有技术水平、各信息来源网站更新不同步等原因,不对文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时效性负责。 请您在依据汇法网服务相关信息作出判断或决策前,自行进一步核实此类信息的完整或准确性,并自行承担使用后果。若案例中涉及到您的相关信息,需要加以屏蔽,请 点击此处 我们尽快为您处理。

    该案例委托律师

    汇法网

    扫描二维码,与汇法网微信互动

    推荐律师更多>>

    信用风险咨询
    异议处理
    微信客服
    QQ客服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