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审理上海市宝*******指控原审被告人黄**犯集资诈骗罪、被告人鲍**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于2022年7月29日作出(2022)沪0113刑初****号刑事判决。原审被告人黄**、鲍**不服提出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通过阅卷并讯问上诉人黄**、鲍**,听取了辩护人辩护意见,认为本案事实清楚,决定不开庭审理。现已审理终结。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根据上海市公安局宝山分局《案件情况登记表》及《胧泉老年俱乐部会员协议书》《胧泉养老机构服务产品购买协议书》《上海胧泉老年俱乐部会员证》《借条》《收据》、被害人银行账户交易明细,上海市公安局宝山分局《接受证据清单》及被害人提供的上海a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资料、保证书、承诺书、案情说明材料,a公司《有关管理租金调整的通知》《董事会决议》,被...(本文书还有1836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