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大连鑫升********诉被告乔*不当得利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吕*独任审判,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大连鑫升********的委托代理人陈**,被告乔*的委托代理人王*、曲文生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诉称,2020年9月,被告承揽原告道路地下管网铺设施工。2020年9月25日上午,被告雇佣劳务人员韩*江在铺设工作过程不慎被坑井上方脱落的水泥井盖砸伤,抢救无效死亡。2020年12月4日,经原告、被告及死者近亲属协商一致达成“和解协议”,由原告先行支付了死者各项赔偿费用516,321.90元,该费用已经支付完毕。因原告的地下管网施工是被告承揽,韩*江系被告雇佣,雇员韩*江在工作中受到伤害死亡应由雇主承担责任。所以,被告的雇员韩*江在从事劳务过程中因事故死亡,应由雇主即被告承担赔偿责任。因当时被告没有及时支付能力,原告已经为被告垫付了赔偿费用,所以被告依法应当偿还原告...(本文书还有2840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