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审申请人夏**因与被申请人西安新生*********(以下简称新生活物业)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不服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2024)陕01民终****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夏**申请再审称,一、一审严重违反法定程序。审判员未参加庭审,仅有法官助理和书记员在场,不符合法定程序。二、案涉房屋飘窗板有裂痕,严重影响夏**正常居住,要求新生活物业及时上报甲方处理或者由新生活物业前往家中维修,但新生活物业未上报甲方处理或者前往家中维修,属于违约,夏**不予支付物业费合情合理合法。三、新生活物业采用限制购水方式变相催交物业费,违反法律规定。
新生活物业提交意见称,原审认定案件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请驳回夏**的再审申请。夏**房屋质量问题,应当向建设开发单位主张,其拒缴物业费没...(本文书还有746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