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审申请人岳*因诉被申请人某县自然***行政补偿纠纷一案,不服河南省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豫17行终****号行政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岳*申请再审称:1.案涉协议是申请人在遭到胁迫后违背自身意愿的情况下签署的,并且协议金额远低于安置补偿标准,与岳*损失情况严重不符,显失公平,一、二审法院认定事实不清。2.申请人作为案涉土地的合法权利人,在未获得足额补偿的情况下,有权向义务机关提起安置补偿履职要求。综上,请求撤销一、二审判决,对本案进行再审。
某县自然***答辩称:1.申请人领取的补偿金的数额,是在双方达成一致协议意见的情况下签署的保证书,并领取的全部各项补偿金3...(本文书还有640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