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倪**与被告北京世邦******************(以下简称:“世邦魏*仕物业公司上海分公司”)、北京世邦*************(以下简称:“世邦魏*仕物业公司”)健康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23年8月1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于2024年2月6日、2024年3月26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倪**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董**,被告世邦魏*仕物业公司上海分公司、世邦魏*仕物业公司的共同委托诉讼代理人倪**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倪**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判令两被告向原告赔偿医疗费44,565.5元(不含伙食费)、护理费5,280元、营养费3,000元、住院伙食补助费240元、交通费30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元、鉴定费2,050元、律师费3,000元。2.案件受理费由两被告承担。事实和理由:2021年10月6日,原告在晶耀前滩商***层内途经一块食街广告牌楼时,被一根立柱下方底盘绊倒,被告世邦魏*仕物业公司上海分公司的工作人员拨打120由救护车将原告送至医院。经医院诊断,此次事故导致原告左髌骨粉碎性骨折。被告...(本文书还有2407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