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中国某某***************与被告杨**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25年1月4日立案后,依法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的委托诉讼代理人金*到庭参加诉讼。被告杨**经本院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本院依法缺席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赔偿原告8040元及利息136.37元(利息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从支付之日计算至实际履行完毕之日,从2023年12月16日暂计算至2024年6月10日)暂共计8176.37元;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事实和理由:被保险人洪某为粤blxx**号车辆在原告处投保了机动车损失险。保险期间自2022年8月11日至2023年8月10日。2022年12月5日,被告驾驶粤bbxxx**号车辆在龙岗区龙城街道路段行驶时,车头与由洪某驾驶的粤...(本文书还有1178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