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人姜**因与被上诉人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不服大连市金州区人民法院(2022)辽0213民初****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22年10月12日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姜**上诉请求:1、撤销一审判决,依法改判或发回重审;2、一审、二审诉讼费由被上诉人承担。事实和理由:一、原审判决事实未予查清。自2018年1月起,被上诉人与上诉人系男女朋友关系,在双方交往期间,被上诉人以家人有病住院和网贷催款为由,从上诉人手中陆续借款293000元。其中有款项往来记录的有293000元,有借条一张130000元。后上诉人向被上诉人提出归还借款,被上诉人同意归还,但不能一次性还款需以每月还款500元的形式还款,自2021年4月至2022年5月,共计通过微信转账方式归还给上诉人7500元。支持上述事实的相关证据有:1、上诉人与被上诉人之间的微信聊天记录;2、被上诉人于2021年4月-2022年5月还款记录;3、上...(本文书还有2160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