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张**与被告北京进巍******(以下简称进巍美甲公司)特许经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立案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张**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汪*、桑**,被告进巍美甲公司委托诉讼代理人李**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张**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确认张**与进巍美甲公司签订的《特许经营合同》于2020年4月27日解除;2、进巍美甲公司向张**退还加盟费160000元;3、进巍美甲公司向张**支付违约金21970元;4、诉讼费用由进巍美甲公司负担。事实及理由:2019年1月12日,张**与进巍美甲公司签订了《进巍美甲特许经营合同》,张**使用进巍美甲公司的商品、指定美甲品牌产品和仪器设备,以加盟店的形式经营美甲业务,期限为2019年1月12日至2022年1月...(本文书还有1745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