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赵**与被告刘**、中国人民****************(以下简称人保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7月11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赵**的委托诉讼代理人仲**,被告刘**,被告人保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张**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赵**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支付原告医疗费12464.04元、误工费25077元、护理费9992元、交通费500元、营养费4818元、住院伙食补助费1000元、残疾赔偿金94132元、精神抚慰金2000元、被扶养人生活费11725.6元、鉴定费2860元,以上费用共计为164568.64元。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事实与理由:2021年9月8日,被告刘**驾驶鲁a6u8**小型客车沿济南市市中区经一路由东向西行驶至经一路与站...(本文书还有2609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