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人张**因与被上诉人佛山市顺**********(以下简称万格公司)、李**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2021)粤0606民初****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22年4月7日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上诉人张**上诉请求:1.撤销一审判决第一项,改判张**无需向万格公司支付补偿款;2.一、二审诉讼费用由万格公司、李**承担。事实与理由:(一)一审法院对证据认定存在偏颇。就万格公司、李**提供的《2013年万格公司隔层改人工汇总表》《2014年万格公司隔层改人工汇总表》《2015隔层改建施工合同》《201...(本文书还有11417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