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西藏大宇********(以下简称大宇建筑公司)与被告阳光财产*************(以下简称阳光保险公司)保险纠纷一案,本院于2023年7月18日立案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组成合议庭,于2023年11月28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大宇建筑公司委托诉讼代理人周*到庭参加诉讼,被告阳光保险公司委托诉讼代理人黄*经申请通过互联网远程到庭参加庭审。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大宇建筑公司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理赔163,104元;2.请求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事实与理由:原告从被告处购买《建筑工程一切保险》,保单号:139510**********002,保险期限:2022年1月15日至2023年3月21日止,保险工程地点:西藏自治区昌都市八宿县夏里乡;西藏自治区昌都市察雅县扩达乡;保险金额为320万元2023年3月份,原告所投保的察雅县扩达乡工程因不可抗力因...(本文书还有3571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