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审申请人山西茂业***********因与被申请人山西久泰**********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晋01民终****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由王*担任审判长并主审、赵*、孙*宇参加合议,对本案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山西茂业***********再审请求:1.请求撤销太原市小店区人民法院(2019)晋0105民初****号民事判决书和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晋01民终****号民事判决书,发回重审或依法改判;2.全部诉讼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事实与理由:1.原判决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被申请人承租用于商业经营,合同期内的盈利或亏损受市场多方面因素影响,被申请人主张预期利益损失,但并未提供任何有效的合理证据,无法必然产生利益损失,判决再审申请人支付预期利益损失无任何事实依据;2.原判决...(本文书还有1946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