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法网提供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及两高文件、地方法规、政府规章、部委规章、部委规范性文件、部委事务性文件、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地方政府规章、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法律及人大文件、法律知识查询、行政法规及国务院文件、合同范本、司法案例、找律师 预防交易风险
保障资金安全

案例研究  | 法规  | 律师  | 律所  | 法院  | 合同
汇法网提供专业的法律知识以及法律查询服务以及一站式找律师服务的法律网站
背景颜色:
字体大小: 特大
济南一建******、陈**等劳务合同纠纷一案
【案例标签】
  • 案由:民事案件>>合同、准合同纠纷>>合同纠纷>>劳务合同纠纷
  • 案例类型:民事判决书
  • 案号(2022)鲁14民终*号
  • 审理程序:二审
  • 审结日期:2022-06
  •  
  • 【案例概要】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廖**,男,1966年10月**日出生,汉族,住浙江省临海市。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马**,男,1985年7月**日出生,汉族,住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

    上诉人济南一建******因与被上诉人陈**、刁**、尚**、马**、廖**、宁波市科***************(以下简称宁波成鑫建筑劳务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山东省齐河县人民法院(2021)鲁1425民初****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22年6月10日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济南一建******上诉请求:1、撤销山东省齐河县人民法院(2021)鲁1425民初****号民事判决书,依法改判或者发回重审;2、一二审诉讼费用均由被上诉人承担。事实和理由:一、一审法院判决由上诉人承担还款责任及利息损失属于适用法律错误。上诉人与宁波成鑫建筑劳务公司就涉案齐河力高雍泉府工程签订了《建筑工程劳务分包合同》,陈**、刁**、尚**由廖**雇佣,廖**为宁波成鑫建筑劳务公司在齐河力高雍泉府工程的委托代理人。原审马**及宁波成鑫建筑劳务公司委托代理人廖**分别与陈**、刁**、尚**签订了付款协议。该付款协议明确约定,上诉人是代替宁波成鑫建筑劳务公司付款,性质上属于第三人履行。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三条的规定“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因此,涉...(本文书还有5703字未显示)

     

    如果您想了解更多内容(依法屏蔽的信息除外),请登录

    免责声明: 本网站登载的信息均来自于中国裁判文书网等依法公开的信息,仅对相关网站依法公示的信息向用户如实展示,并不主动编辑或修改被所公示网站上的信息的内容或其表现形式。受限于现有技术水平、各信息来源网站更新不同步等原因,不对文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时效性负责。 请您在依据汇法网服务相关信息作出判断或决策前,自行进一步核实此类信息的完整或准确性,并自行承担使用后果。若案例中涉及到您的相关信息,需要加以屏蔽,请 点击此处 我们尽快为您处理。

    该案例委托律师

    汇法网

    扫描二维码,与汇法网微信互动

    推荐律师更多>>

    信用风险咨询
    异议处理
    微信客服
    QQ客服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