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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银消费******、阮**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案例标签】
  • 案由:民事案件>>合同、准合同纠纷>>合同纠纷>>借款合同纠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案例类型:民事判决书
  • 案号(2022)浙1002民初*号
  • 审理程序:一审
  • 审结日期:2022-05
  •  
  • 【案例概要】

    原告中银消费******与被告阮**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原告于2022年5月10日向本院提起诉讼,诉请:被告偿还本金1969.28元,并支付利息及违约金(以本金148395.28元为基数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9年3月22日止为42522元,以本金1969.28元为基数自2019年3月23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月利率2%计算)。诉讼过程中,原告变更诉讼请求为:被告支付给原告律师费损失3574元,并支付利息、滞纳费(以本金148395.28元为基数自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3月22日止为40917.28元)。本院受理后,依法适用小额诉讼程序,于2022年5月23日公开开庭进行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本院经审理认定,2017年11月13日,被告填写《【新易贷-乐享贷】贷款正式申请表》,向原告申请贷款。2017年11月20日,原告作为贷款人与被告作为借款人签订《【新易贷-乐享贷】消费金融贷款使用合约》一份,约定借款金额为150000元,借款期限60个月,自2017年11月20日起至2022年11月20日止,以实际放款日为...(本文书还有1424字未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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