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辩称,医疗费认定正确,根据保险条款每人限额20万,每人免赔100元。雇主责任险的赔偿范围包括伤残赔偿金及误工费等,被抚养人生活费计入残疾赔偿金。赔偿比例问题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七条规定在订立合同时在投保、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故免责条款不产生效力。答辩人父母年事已高,且无劳动能力和经济来源,应当支持抚养费。如二审法院认定某项赔偿不符合法定条件及标准,请求依法予以纠正。
保安技术公司未到庭,也未提交书面答辩意见。
王**向一审法院起诉请求:1、依法判令被告志丹县保***********赔偿原告医疗费15321元、住院伙食补助费990元、交通费800元、住宿费2300元、残疾赔偿金75736元、被抚养人生活费69360.2元、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0元、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鉴定费(具体赔偿数额待鉴定后计算);2、依法判令被告中国人民***************在保险责任限额内...(本文书还有2258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