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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诉人当庭宣读或出示了证人马某、郝*、梁*、龚某的报案笔录及受案登记表、立案
【案例标签】
  • 案由:刑事案件>>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妨害司法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刑事案件>>侵犯财产罪>>诈骗罪>>行政案件>>行政主体>>信息电讯行政管理>>行政案件>>行政主体>>司法行政管理
  • 案例类型:刑事判决书
  • 案号tdc0lspan3alignright(2021)沪0101刑初*号
  • 审理程序:一审
  • 审结日期:2021-11
  •  
  • 【案例概要】

    经审理查明,2021年1月16日上午,马*、郝*、梁*、龚某遭到电信网络诈骗,被骗金额共计223,000元,均转入何某名下中国农业银行账户(卡号:xxxxxxxxxxxxxxx9877)。其中梁*将100,000元转入何某账户,龚某将10,000元转入何某账户,郝*通过杨*的账户将100,000元转入何某账户,马*将13,000元转入何某账户。

    被告:陈*。

    明知当日转入由其本人使用的前述何某中国农业银行账户中的钱款系犯罪所得,仍根据他人转移钱款的要求,指使何某取款,何某取款110,000元后转存至被告:陈*。

    中国银行账户(卡号:xxxxxxxxxxxxxxx6983),被告:陈*。

    再将其中的103,400元分2笔转入他人提供的户名为汪涵的中国工商银行账户(...(本文书还有1021字未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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