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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吴**等与黄**合同纠纷一案
【案例标签】
  • 案由:民事案件>>合同、准合同纠纷>>合同纠纷
  • 案例类型:民事裁定书
  • 案号(2023)闽民申*号
  • 审理程序:再审程序
  • 审结日期:2023-07
  •  
  • 【案例概要】

    再审申请人苏**、吴**、苏**、苏**(以下简称苏**等四人)因与被申请人黄**、原审第三人石狮市某******合同纠纷一案,不服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闽05民终****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苏**等四人申请再审称,(一)一、二审判决对案涉土地使用权是否存在多次转让的事实未予审查错误。根据黄**提供的《调查笔录》《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收据》三份证据可证实,苏**等四人于1993年将案涉土地转让给黄某挺,黄某挺又因资金需要将所谓的土地补偿权益转让给黄**,亦即案涉土地存在多次转让。黄**在二审庭审时陈述案涉土地的转让款于2002年支付,明显与黄某挺陈述及上述证据矛盾。本案应当认定2002年6月2日《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系黄**单方制作并串通当时村委会领导骗取部分村民签署。(二)一、二审判决对《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的认定也自相矛盾。一、二审判决认定案涉合同转让标的是苏**...(本文书还有1279字未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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