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人洮南市海**********因与被上诉人欧**确认合同无效纠纷一案,不服吉林省洮南市人民法院(2024)吉0881民初****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征得各方当事人同意,二审适用独任制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上诉人洮南市海**********的法定代表人丁*及委托诉讼代理人丁*、杨**,被上诉人欧**及委托诉讼代理人周**均到庭参加诉讼。
本院认为,洮南市海**********要求法院确认以郭秀英、陈**、刘**(刘**)委托人的名义与己方于2015年5月3日签订的《建设用地置换楼...(本文书还有502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