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雷**与被告姜**、李**、姜**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4月25日立案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雷**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何**、张*,被告姜**、李**、姜**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李*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依法判决各被告连带赔偿原告医疗费41254.39元、住院伙食补助费1400元、交通费1000元、护理费4500元、营养费1800元、误工费14400元、后续治理费10000元、鉴定费17481728元,共计要求赔偿74354.39元。2、本案诉讼费、鉴定费由被告负担。事实与理由:2020年11月9日,应被告姜**(被告姜**与被告李**系夫妻,被告姜**系被告之子)的要求,原告前往位于商洛市商州区xx镇xx村xx组帮工建房,在帮工过程中,因设施不完备,导致原告从外墙摔下,面部受伤严重。原告受伤后在商洛市中心医院住院治疗,原告的伤情经医院诊断为下颌骨多发骨折、左侧上颌窦壁多发骨折、陈...(本文书还有3088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