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郑**、张*、赵**与被告国网河南***********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2月22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审理,原告郑**及其三原告共同委托诉讼代理人尤**,被告国网河南***********委托诉讼代理人许**、王**到庭,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郑**、张*、赵**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请求人民法院依法驳令被告赔偿原告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处理丧葬事宜人员误工费、交通费、医疗费等共计593222.2元;2.本案的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2020年10月6日22时40分许,张**和原告郑**各自骑一辆电动自行车沿人民大道(安钢大道)由西向东,行驶至人民大道北地下道(金***小区北墙外)时,张**被被告设立的位于人行道道路中间的电线杆上的斜拉线绊倒,当时就陷入昏迷,原告郑**随即拨打120急救电话,张**被送到安阳市中医院进行救治,诊断为颅脑等严重损伤。2020年10月8日因伤情加重...(本文书还有3775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