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人中***********(以下简称音集协)因与被上诉人安宁新辛*******侵害作品放映权纠纷一案,不服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2019)甘0102民初****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出上诉。本院于2021年8月5日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音集协上诉请求:1.撤销(2019)甘0102民初****号民事判决,改判支持音集协全部诉讼请求;2.一、二审诉讼费均由安宁新辛*******承担。事实与理由:一审判决以歌曲歌词排序、字体不一致等为由对案涉共计63首歌曲不予认定属于认定事实不清,裁判错误。一审判决赔偿数额过低,不足以弥补音集协的经济损失,音集协的相关作品使用费的收费标准应当作为计算赔偿的参考因素。一审案件诉讼费分担不合理,故提出上诉,请求支持音集协的上诉请求。
安宁新辛*******辩称,不认可一审判决,判决赔偿数额过高。
音集协向一审法院起诉请求:1.判令安宁新辛*******按照国家版权局2006年第一号公告颁布的《卡拉ok著作权使用费...(本文书还有3150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