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杨**与被告杨**侵权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于2023年9月12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于2023年10月10日公开开庭进行审理。原告杨**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王*,被告杨**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杨**向本院提出以下诉讼请求:1.依法判令被告立即拆除被告在原告家门口沼气池上堆砌的石头及清理丢弃在原告房屋南面阴沟的石块,责令被告停止侵权,恢复原状;2.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事实及理由:原、被告系同胞兄弟关系,原告家门口一直有一块梯形状的路口。十多年前大概2006年,原告就在家门口砌了一个沼气池,被告从原告砌好沼气池后的两三年就开始占用原告家沼气池的面积,在未与原告商量的情况下私自在原告家沼气池上堆砌石头,原告因考虑到自家兄弟也未与被告计*,因原告家的沼气池还在继续使用,原告便将被告堆砌的石头搬移至被告自家的面积位置内。后原告不在家*,被告便再次私自将原告自己堆在家门口旁边的土瓦搬开后,再次占用原告家门口的位置将路基从原告家门口砌上去,原告还是继续忍让,不愿与被告发生争执,但被告陆陆续续主动生事,还多次恶人先告状,引发双方...(本文书还有2397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