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法网提供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及两高文件、地方法规、政府规章、部委规章、部委规范性文件、部委事务性文件、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地方政府规章、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法律及人大文件、法律知识查询、行政法规及国务院文件、合同范本、司法案例、找律师 预防交易风险
保障资金安全

案例研究  | 法规  | 律师  | 律所  | 法院  | 合同
汇法网提供专业的法律知识以及法律查询服务以及一站式找律师服务的法律网站
背景颜色:
字体大小: 特大
杨**、谢*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案例标签】
  • 案由:民事案件>>合同、准合同纠纷>>合同纠纷>>借款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
  • 案例类型:民事判决书
  • 案号(2023)桂0103民初*号
  • 审理程序:一审
  • 审结日期:2023-05
  •  
  • 【案例概要】

    原告诉请要点。

    诉请如下:一、判令被告偿还原告借款本金50000元及利息32407.05元(具体计算方式详见附表,自2013年11月5日起暂计至2023年1月9日,被告应支付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二、本案的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被告答辩要点。

    被告谢*未到庭参加诉讼,亦未提交书面答辩状。

    事实认定。

    2013年11月5日,被告向原告出具《借条》,载明主要内容为:今借到杨**现金50000元,每月利息1000元。

    2015年7月3日,被告在上述《借条》下方手写字样“本人计划至2017年12月15日还清此欠款”。

    2017年5月6日,被告向原告出具《欠款凭据》,载明主要内容:本人谢*于2013年11月5日向杨*芳女士借得现金50000元到期未能归还,现确认欠款金额,利息及还款计划如下:1.本金,即原借款金额50000元。2.利息:从2015年7月起至还清欠款之日止,据工商银行定期利率计息所产生金额。3.计划于2018年12月31日前还清此欠款。庭审中,原告未能提交《欠款凭据》原件。

    2018年5月7...(本文书还有1383字未显示)

     

    如果您想了解更多内容(依法屏蔽的信息除外),请登录

    免责声明: 本网站登载的信息均来自于中国裁判文书网等依法公开的信息,仅对相关网站依法公示的信息向用户如实展示,并不主动编辑或修改被所公示网站上的信息的内容或其表现形式。受限于现有技术水平、各信息来源网站更新不同步等原因,不对文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时效性负责。 请您在依据汇法网服务相关信息作出判断或决策前,自行进一步核实此类信息的完整或准确性,并自行承担使用后果。若案例中涉及到您的相关信息,需要加以屏蔽,请 点击此处 我们尽快为您处理。

    该案例委托律师

    汇法网

    扫描二维码,与汇法网微信互动

    推荐律师更多>>

    信用风险咨询
    异议处理
    微信客服
    QQ客服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