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法网提供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及两高文件、地方法规、政府规章、部委规章、部委规范性文件、部委事务性文件、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地方政府规章、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法律及人大文件、法律知识查询、行政法规及国务院文件、合同范本、司法案例、找律师 预防交易风险
保障资金安全

案例研究  | 法规  | 律师  | 律所  | 法院  | 合同
背景颜色:
字体大小: 特大
刘**、师*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一案
【案例标签】
  • 案由:民事案件>>物权纠纷>>用益物权纠纷>>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
  • 案例类型:民事判决书
  • 案号(2021)新2923民初*号
  • 审理程序:一审
  • 审结日期:2021-12
  •  
  • 【案例概要】

    原告刘**与被告师*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3月29日作出(2021)新2923民初****号民事判决书,原告刘**不服该判决,向阿克苏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阿克苏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7月29日作出(2021)新29民终****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发回重审。本院于2021年10月11日立案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刘**的委托诉讼代理人蒋**,被告师*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姜*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刘**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判令师*支付土地转让费1,900,000元、管理费23,000元、违约金500,000元,合计2,423,000元;2.诉讼费由师*承担。事实和理由:刘**与师*于2013年3月19日签订《土地承包转让合同》,合同约定了双方的权利义务。后师*未按合同约定向刘**给付土地承包权转让费,亦不履行其他合同义务,致使刘**的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师*实际无履约诚意,故起诉至人民法院,请求维护刘**的合法权益。

    师*辩称,双方已协议变更原合同,重新确认转让的土地亩数为1440亩,转让价为每亩800元,转让费共计1,152,000元,师*已付500,000元,仅余652,...(本文书还有4735字未显示)

     

    如果您想了解更多内容(依法屏蔽的信息除外),请登录

    免责声明: 本网站登载的信息均来自于中国裁判文书网等依法公开的信息,仅对相关网站依法公示的信息向用户如实展示,并不主动编辑或修改被所公示网站上的信息的内容或其表现形式。受限于现有技术水平、各信息来源网站更新不同步等原因,不对文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时效性负责。 请您在依据汇法网服务相关信息作出判断或决策前,自行进一步核实此类信息的完整或准确性,并自行承担使用后果。若案例中涉及到您的相关信息,需要加以屏蔽,请 点击此处 我们尽快为您处理。

    该案例委托律师

    汇法网

    扫描二维码,与汇法网微信互动

    推荐律师更多>>

    信用风险咨询
    异议处理
    微信客服
    QQ客服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