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日立电梯(中国)有限公司与被告佛山市南************票据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2月7日立案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适用普通程序于2022年3月22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张**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了诉讼,被告经本院传票传唤没有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被告向原告支付票据款552200元及利息(以欠款552200元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自2021年6月11日起计至清偿日,暂计至2021年6月30日为1181.09元)。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2020年8月21日,原告通过转让背书取得由被告出具的、以自己为出票人及承兑人的电子商业承兑汇票1张,汇票号码为:231058**********00611656882492,金额552200元;汇票出票日期为2020年6月11日,汇票到期日为2021年6月11日,汇票可转让,汇票承兑信息处均载明出票人(即...(本文书还有1300字未显示)